國產署再標租6太陽能發電用地 總計5公頃
(作者:吳栢妤)
為積極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國產署今(17)日宣布,標租6宗太陽能發電用地,分別位於宜蘭縣三星鄉、台中市新社區、彰化縣社頭鄉、高雄市大樹區、嘉義縣布袋鎮及屏東縣里港鄉,面積合計約5公頃。 國產署相關分屬於今日辦理標租公告,預計在今年111年11月15日開標。國產署表示,本次公告標的面積介於0.3公頃至1.2公頃間,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其中高雄市大樹區國有土地面積約1.2公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特定專用區及一般農業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日照充足且面積大。
國產署副署長游適銘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於不影響保育及無公用前提下,該署積極配合辦理太陽光電政策,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提供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國產署已提供標租23案、委託經營29案及共同改良利用3案太陽能光電用地,共55案約661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572MW,其中367MW已併網發電。